人民日报:激发红色文物的信仰之光

发布时间: 2017-12-25

           习近平总书记带领中央政治局常委专程瞻仰中共一大会址时表示,“我们党的全部历史都是从中共一大开启的,我们走得再远都不能忘记来时的路。”在上海中共一大会址纪念馆内,几乎每件文物都映照着我们党的初心。保护好革命文物,让更多人从中汲取信仰的力量,应该是弘扬“红船精神”的重要内容。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是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红色文物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革命文物注入可延续的生命力,使革命文物“活起来”,应是文物保护的重要一环,也是文化自信的重要体现。对于革命文物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做了专门规定,中央和有关部门也制定颁发了一系列文件,将重要革命文物列为文物保护对象,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并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等,措施日渐完备,也让越来越多的“红色资源”成为旅游胜地。
    随着移动互联时代的到来,我们日益步入“智能社会”,有必要借助互联网手段拓展社会教育覆盖面,比如将革命文物展示纳入国家文物局“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等。特别要结合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纪念活动、重要节庆活动,依托革命文物资源,举办面向社会尤其是青少年的主题展览和流动展览,开展独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加深革命文物的研究工作,坚持有址可寻、有物可看、有史可讲、有事可说,策划一批主题突出、导向鲜明、内涵丰富的陈列展览精品。此外也有必要让红色文物走出国门,例如沿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传播出去,以加深沿线各国的文化交流、政治互信。
    也应看到,目前革命文物保护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关部门对革命文物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革命文物被随意拆除,一些革命文物保护单位,因长期没有进行维修保护,破损较严重,革命文物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革命文物保护领域的立法进程仍然相对落后……这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针对这些薄弱环节,首先需要用好法律手段,保护好革命文物,使革命文物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利用。同时加快抢救革命文物工作,特别是完成一些重大革命事件参与者、亲历者、幸存者、见证者的采访和口述资料的保存、征集和预防性保护,使之不因时间的流逝而湮灭。
    十九大报告强调,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保护革命文物,就是保护红色起点、红色记忆、红色引力。未来,有必要将革命文物保护工作纳入“智慧城市”创建测评体系,并开展革命文物从业人员专业知识、法律知识、旅游管理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工作,进行规范、系统的专业指导和培训。通过举办革命文物与法律学术研讨会、开展革命文物咨询服务等各类活动,让人民群众了解为何要保护革命文物、如何保护革命文物、保护革命文物有何价值等等相关问题。通过实实在在的举措,让红色遗产成为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精神力量。
    总之,各部门和文博系统要调动尽可能多的社会资源和民间力量,团结和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深入挖掘革命文物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革命文物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
    (来源:国家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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