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将立法保护汉唐帝王陵 或在全国成为示范

发布时间: 2013-01-29



在娄勤俭代省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今年的文物保护工作虽然只有一小段话,但在文物工作者看来,这段话分量却很重,因为它将陕西的帝陵保护提到了立法的高度,这些工作在全国都将是首创性的,并将在全国都起到示范作用。

陕西帝王陵保护无法可依很尴尬

“制定汉唐帝王陵保护地方性法规。”这句话是陕西省文物局法规处处长李斌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最关注的内容。在他看来,这意味着在不远的将来,陕西的帝王陵保护工作将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在全国都将起到示范作用。

陕西帝王陵墓众多,如何妥善的保护好这些陵墓,一直以来困扰着文物部门。“尤其是汉唐两朝共计29座帝王陵墓及其陪葬墓,不仅数量众多,横跨多个县市分布,无疑增加了我们管理的难度。”李斌说。

虽然《文物保护法》已颁布多年,而且陕西省政府也制定了《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但因在帝王陵保护方面存在着一定的特殊性,所以文物部门在工作中经常会遇到无法可依的尴尬。

“比如很多在汉唐帝王陵区域建设不履行报批手续擅自施工;比如个别地方政府片面强调招商引资,而忽视文物保护;比如陵园区域内居民为改善生活状况,乱搭乱建破坏陵墓原有风貌;再比如受执法权的限制,基层文物工作者无法有效的制止盗墓行为……”

2005年10月1日,《秦始皇陵保护条例》正式颁布,这是陕西乃至全国第一部关于帝王陵墓保护的地方性法规。通过《条例》的贯彻执行,秦始皇陵周边环境得到了有效整治,无序管理的状况得到了改善,更重要的是,文物本身得到了妥善的保护。

“我希望新制定的汉唐帝王陵墓保护地方性法规,能够吸取《秦始皇陵保护条例》的经验,完善它的不足,既妥善保护好帝王陵墓,还能兼顾到当地的经济发展。”李斌说。

大遗址保护要“慢工出细活”

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提到保护汉长安城遗址,这意味着在未来一段时间里,保护这里已不仅仅是文物部门的事情了,而是多部门、全社会共同的事情了。”省政协委员、陕西省文物局保护与考古处处长呼林贵告诉记者。

在他看来,汉长安城遗址是西安所有城市遗址中最“与众不同”的。首先,这里自汉代起就确立为国都,历经9个王朝,建都时间长达800余年。其次,中国历史上第一支国家商队是从这里启程前往西域,让这里成为丝绸之路东端最重要的起点之一。再次,这里遗存保存完整,在所有古代都城遗址中并不多见。

上世纪60年代汉长安城遗址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因为文物保护的原因,这里长期以来发展缓慢,居民生活水平低于西安别的区域,当地居民改善生活环境的愿望相当强烈。

进入2012年,汉长安城遗址首先被国家文物局列入了丝绸之路联合申遗的项目,又在8月的时候成立了全国首个文物保护特区,按照规划,整个汉长安城文物保护特区包括城址区、以及西边的建章宫遗址区、南边的礼制建筑区以及附近景观协调区,如何搬迁着75平方公里面积内居住的几十万居民,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经过之前对唐大明宫遗址的保护,我们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同时也汲取了不少教训,所有这些经验都将被用到汉长安城遗址的保护中。”

呼林贵用“慢工出细话”来形容即将开展的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工程,强调遗址区必须坚持“保护规划先行”,而且所有的建设都必须是“可逆”的,即一旦和规划相违背就必须立刻终止,然后恢复到之前的样子。从而探索出一条将居民生活与遗址保护融为一体的古城遗址保护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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