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文物“活起来” 使文博创意产品“走出去”

发布时间: 2016-08-11

    根据国家文物局2006年对中国文物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三定方案的批复,其业务职能包括配合文物展览开发、经营文物复仿制品和纪念品、开展文物旅游服务等文博创意活动。近年来,中心依托自身优势,进行了文博创意产品开发的探索与实践。
    致力文博创意产品开发的探索与实践
    在中心内部设置了专门从事文创产品的部门,开展文博创意产品开发领域的学术研究,策划举办全国文博系统文创培训班,积累了文博创意产品开发相关活动的实践经验。
    开创全国文博系统“文创培训”品牌
    总体上我国文博创意产品开发仍处于初级阶段,究其原因,最主要根源是缺乏文化创意人才。在此背景下,中心组织对全国100余家文博单位进行了问卷调查,整理提出了“文化遗产创意产业培训班”策划方案,在国家文物局的指导下,促成了首届文创班于2013年10月在陕西西安成功举办。
    近四年来,中心在国家文物局人才培养“金鼎工程”培训项目的框架内,策划实施了全国文博系统的三届“文创培训”,与中国博物馆协会文创产品专业委员会、市场推广与公共关系专业委员会合作举办了“2015年科技文创培训班”,与新疆文物局合作、为新疆文博系统量身订制举办了“文化遗产创意产业暨文博版权保护利用”培训班,帮助全国各地文博单位培训文化创意人才500余人。形成了全国文博系统的“文创培训”品牌。
    探索文创产品“走出去”的营销渠道
    中心配合文物出境展览进行了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和营销活动。与多家文化企业合作开发了具有中心LOGO标识的自主知识产权文创产品30余款,含陶瓷类、丝织类、玻璃类、电子类、邮品类、文具类等各种体现当代创意水平、具有生活实用功能的特色文创产品。同时,与中国信息咨询中心、故宫博物院、国家典籍博物馆、首都博物馆等多家博物馆开展文创合作,代理销售其开发的彰显馆藏文化元素、拥有自主品牌的博物馆特色文创产品。
    近年来,坚持文物外展配套文创销售的思路,配合赴日本“中华大文明展”、“丝绸之路上的佛教艺术展”、“十里红妆展”、赴土耳其“华夏瑰宝展”、赴英国“中国汉代珍宝展”、赴马来西亚“颐和园珍宝展”、赴香港“汉武盛世展”等文物外展,在展览场地或境外博物馆商店设立“中国文物交流中心文创产品销售专柜”,并与商务印书馆(香港)有限公司合作在香港  历史博物馆建立了文创产品的长期固定销售阵地。
    构建文创产品交流推广平台
    2014年,为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响应文化部“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的前瞻提议,在第十八届西洽会暨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的框架内,中心与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作策划举办了“丝路•长安”国际文化创意周暨第二届“中国创意”产品大赛,组织全国30余家文博单位的1000余件文创产品参加大赛。同期,组织举办了文创大赛优秀作品展览,荟萃中国大陆、台湾以及欧美、中亚、东南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文化创意产品2600余件。
    伴随着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文博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突显。中心与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创立主办、策划实施了2015年12月的首届“广州国际文物博物馆版权交易博览会”。吸引境内外100余家文博单位、70余家文化企业参展,编辑印制了国内首册《文博版权资源荟萃》,汇集了100余家境内博物馆提供的1000余类代表中华文明优秀文化基因、具有市场开发潜力的文物藏品版权资源,展示了参展单位的10000余件文化创意产品精品,组织举办了“首届国际文物博物馆版权保护利用高峰论坛”,策划组织了四场文博版权项目对接推介会。
    促进文博创意产品开发的思路与对策
今年,国家文物局研究拟定了《贯彻落实国办转发〈关于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并于6月22日召开了“全国文博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推进会”。中心拟将开展文博创意产品开发相关活动作为今后的主要业务领域之一,努力构建文博创意产品设计制作、营销推广、版权交易的服务平台。
    加强文博创意产品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
    中心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文博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总体规划与产业布局研究》《文博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市场培育与试点工作实践研究》《文博创意产品开发大数据体系建设研究》《中国博物馆馆藏资源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战略研究》《文博单位文化创意产品“走出去”海外展示推广研究》等相关课题研究。基于调查数据和研究成果,不断健全文博创意产品开发的资金扶持、税收优惠、经营管理、引进资金、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反哺机制等相关配套政策制度体系,制订覆盖资源发掘、创意设计、产品生产销售、质量管理和跟踪监测全流程的标准体系,提出文博创意产品市场开发与培育指标体系,文博创意产品开发大数据建设体系。跟踪文博创意产品开发工作形势和政策制度执行反馈情况,定期开展行业调查与评估,逐步出台适合中国文博实际、满足文创发展需求的配套政策制度。
    扩大全国文博创意人才培训工作
    中心将每年策划举办2-3期全国文博系统“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培训班,培训课程区分创意设计、开发制作、营销管理、宣传推广、品牌塑造、版权交易等整个产业链的不同领域,培训班次区分初级班、中级班、高级班等不同等级,培训对象区分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业务人员等不同岗位人员,培训范围区分综合馆、行业馆、纪念馆、古建筑类馆、古遗址类馆、非国家博物馆等不同类型博物馆,有计划、有组织地每年轮流在不同地域实施培训。在办好境内培训的同时,条件时机成熟时组织到境外进行研习交流、教学实践活动。
    建立服务全国文博机构的文创产品营销平台
    探索与高等院校、文创设计公司、生产厂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形成项目合作制的外围设计开发团队,帮助有需求的全国文博单位设计开发、生产制作文创产品。在国家文物局总体部署和具体指导下,承担文博创意产品示范项目和开发基地的有关工作任务,促进具备文创产品开发潜力的文物数据资源与社会优质企业的开发合作,研发推出一批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满足群众消费需求的品牌产品。整合全国文博单位的文创商店和产品资源,探索在北京、广州、深圳等地建立服务全国文博机构的线上、线下营销平台,制订合作经营的管理机制和体制,增强全国文博创意产品的营销能力。积极加强与境外博物馆及文创产品营销机构的交流合作,拓展更多境外销售渠道。
    举办、承办文博创意产品的推广活动
    巩固中心创立的“广州国际文物博物馆版权交易博览会”平台,精心策划“国际文物博物馆版权保护利用高峰论坛”,搭建境内外文博单位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展互惠的高端文创平台,探索依法合规的文物开发、版权交易、品牌授权操作方法,推进文博界与文创界、版权界的跨界对接、务实合作。参与组织举办“中国博物馆(国际)博览会暨博物馆及相关产品与技术博览会”,积极开拓德国法兰克福东方文化元素国际特展、俄罗斯国际博物馆节、国际博物馆协会全体大会等各类国际展会平台。发挥中心的平台作用,精心策划举办全国文博系统的文创精品展览、创意大赛、研习交流、学术沙龙等。
    促进文博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
    受国家文物局委托,联合文博界、学术界、法律界、版权界等各方力量,加强对文博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的探讨研究,对文物资源开展系统调查分析,厘清文博知识产权概念类型、界定内容范围、明确权利归属、规范管理运营等相关问题,建立健全文博知识产权保护与授权交易的有效体制机制。学习吸收境内外文博知识产权方面的理论研究成果及成熟经验,提出文博知识产权的政策建议和操作指南,提供文博版权维权的可能途径和保障机制。统筹协调文博知识产权的保护、利用、管理等相关事宜,构建面向社会的中国文博知识产权交易平台。
    (来源:国家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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