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界全国政协委员关注大遗址保护

发布时间: 2012-03-14



十一届全国政协五次会议上,考古界的两位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考古研究所原所长刘庆柱和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安家瑶不约而同将目光集中于大遗址保护,并提出提案建议。

跨省建设“豫北冀南文化遗产特区”

河南安阳、河北邯郸两市交界地带,方圆约30公里的范围内,分布有史前时期的小南海文化、磁山文化、后冈仰韶文化、历史时期的下七垣文化(先商文化)、商王朝都邑殷墟以及战国以降的赵王城、西门豹祠、袁绍墓、曹操墓、邺城、北朝墓群、万佛沟、南北响堂山石窟、岳飞庙、袁世凯墓等文化遗产资源。其古文化遗产数量不逊于西安和洛阳,而单位面积内的富集程度远远超过其他地区。历史上这一区域或同属“殷”、或同属“邺”,曾经是中国历史上商王朝、后赵、冉魏、前燕、东魏和北齐的都城所在,直到晚近才从行政上分开管理,但文化上素来一体、从未分割。

对于如此密集的文化遗产资源,目前受制于行政管理等多重因素,多是“零敲碎打”,而缺少统一规划,使得这一地区承受着文化遗产保护难度大、经济发展难度大的压力。为此,刘庆柱委员建议河南、河北两省联手整合资源,跨省打造“豫北冀南文化遗产特区”,对区域内文化资源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宣传,以文化遗产保护带动当地经济建设。他认为,这一区域基本保留了传统的华北农村面貌,建设成本相对较低,受益人口多,文化和经济辐射面广。

刘庆柱表示,目前不少城市虽然热衷建公园,但往往采取“圈地、挖坑、灌水、种树”的简单方式。如果能够将古代文化遗产资源与公园建设结合起来,可以使这些“简单绿地”变成“有文化灵魂的公园”,使我国华北地区、京广线上,出现一片具有文化核心价值的美丽的大型文化景观。

加强圆明园遗址保护工作

刘庆柱调研发现,圆明园遗址的保护、管理,目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遗址四周丧失缓冲保护范围;有对外出租地块;举办不符合圆明园遗址历史真实性与文化内涵的旅游文化活动;建设有损圆明园遗址原有风貌的永固性旅游服务建筑等等。

刘庆柱建议:一是尽快整治修复圆明园遗址公园内外环境。清运圆明园西部未开放地区或开放地区死角的后期生活或建筑垃圾,拆除后期建造而目前已经废弃不用的建筑,清退出租单位,搬迁被占园地的外来单位。修复遗址公园四周围墙及其铁丝网等隔离设施。二是提升圆明园遗址公园管理层次,将公园提升为归属国家或北京市属管理部门(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直接负责管理的部门,切实发挥北京市文物局以及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在圆明园遗址公园的日常保护与管理中的“有效”话语权。三是尽早把圆明园遗址作为“申遗”项目提上议事日程。

全面推进丝绸之路跨国申遗工作

丝路申遗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然而,中亚五国申遗进展缓慢。中国与中亚五国的联合申遗由最初《概念文件》中确定的2010年一推再推,一度陷入僵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提出分段申请的策略,丝路上任何一段条件成熟,就可以单独申请。伊朗等国跃跃欲试,一旦伊朗等国申报成功,就意味着在丝绸之路的起始国的中国不能首先进入世界遗产。2011年5月,丝绸之路跨国系列申遗协调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推荐中国、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的跨国廊道作为首批申报项目在2013年2月1日前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正式申报文本。这对于中国而言是一个难得的历史机遇。

安家瑶委员为此提出两点建议:一是外交部将丝绸之路跨国申遗工作纳入国家外交大局,作为我国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两国政府的重大合作项目,从外交渠道推动哈、吉两国政府加强与中方在丝绸之路申遗方面的合作。按照阿什哈巴德会议决议和中、哈、吉三国代表2011年底草签的丝绸之路跨国申遗备忘录确定的时间表,有效推动丝绸之路申遗准备工作。同时,考虑到哈、吉两国的实际情况,我国有关部门可根据两国政府的请求,在丝绸之路申遗文本编制等工作中提供必要的援助。二是丝绸之路申遗涉及的6省、自治区均为我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对丝绸之路申遗涉及的文本编制、文物本体保护、环境整治、展示、监测等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以确保申遗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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